印花税申报表变了!报了这么多年印花税,方法竟然是错的?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苏州云帆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浏览量:88次
印花税申报表变了!报了这么多年印花税,方法竟然是错的?
新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税务总局也发布了一系列衔接公告,方便纳税人更好的掌握新法。

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发布了最新的印花税税源采集申报表。很多小伙伴陷入迷惑,不知道新申报表如何填写。一起来看看吧!
怎么还要填写应税凭证名称啊?老版本明细表都不需要填写具体应税凭证名称啊案例: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100万元×0.3‰+1000万元×0.3‰+500万元×0.5‰=5800元这以后印花税怎么申报啊?每个合同都要输入信息?那不是要增加大量的工作量?毕竟很多会计以前都是按公司账务上收入数申报缴纳的印花税,根本没有合同信息统计?亦或是按增值税销项倒推的数据申报的印花税,或者按进项税抵扣数据倒推的数据申报的印花税,对于这部分纳税人来说,应该如何填写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通过登记簿完整记录应税凭证的书立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填写税源明细表,申报并缴纳印花税,才是印花税本身的申报缴纳方式。而有了登记簿,不管是填写以前的税源明细表,还是现在填写新印花税法下的税源明细表,都是很简单的事情,因为你有登记簿,登记簿就是你的底稿。当然,税源表是不需要你把所有合同都列上去的,特别是合同比较多的情况下,你可以汇总填写,当然,汇总数据都是来源你的登记簿的。举例: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所以,你看,按照税法的规定,印花税的申报是很清晰明白的,就是一个统计申报的流程,流水账的统计,然后分类填写税源表,最后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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