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回复意见?
从事基层审计工作多年,特别是近年来分管审计法规审理工作,笔者发现,当前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回复意见,既没有程序上的规范,也没有内容上的规范,可谓五花八门、参差不齐,也折射出了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缺位,在诸多方面尚需规范。
经归纳,笔者认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回复意见主要存在三种问题。第一种问题:云遮雾绕、避实就虚。一些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多达几十页,洋洋洒洒几万言,近乎一部中篇小说,并且通篇都是对审计查明问题作出解释,审计人员不得不耐着性子认真看,但这些解释不清不楚,甚至强词夺理,审计人员花很长的时间看过后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很是头疼。第二种问题:敷衍塞责、坐等闲视。一些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只有短短三个字:无意见,审计人员以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部认可,所以决定按程序下达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当正式文书准备送达被审计单位时,被审计单位又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核实。当被问及回复无意见时,被审计单位的理由是财务人员图省事,未经过领导擅自回复,弄得审计人员很是无奈。第三种问题:软施硬磨、拒不认账。一些被审计单位在回复意见中,对审计报告上反映的问题全盘否定,既不说明原因,又不提供任何新的证据,一幅饱受委屈,又无以奉告的姿态,让审计人员无所适从。
以上三种回复意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玩“躲猫猫”、搞“拉锯战”,打乱审计人员正常思维和工作程序,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效。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既有被审计单位主观上的原因,企图让审计人员网开一面,宽大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有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还不到位,规范化管理还不够等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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