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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点击【立即开票】进入开票功能。
选择要开具发票的票种(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如您有差额征税等情况,请据实选择。设置后,点击【确定】。
录入发票信息后点击下方【发票开具】。
您可在开票成功界面点击【查看发票】或【发票下载】进行发票查看与下载。
纳税人成功开具数电票后,可通过系统自动交付和纳税人自行交付两种方式实现发票交付。
系统自动交付
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税务数字账户,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系统无法自动交付。
纳税人自行交付
1.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选择一条数电票数据并点击该数据右边操作栏下的【交付】,在弹窗中选择交付方式。
图 1:发票交付初始化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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