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2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从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看,对企业的支持主要集中在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具体到财政资金投入企业方面主要是:
一是支持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明确于2023—2025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1—1.5亿元定额奖励,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企业创新发展、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绩效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政策实施以来,已带动培育国家级“小巨人”企业1.2万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9万余家。
三是支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统筹运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支持战略急需基础产品攻关,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如何提高企业扶持资金绩效,本周将从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角度分别阐释。
系列之一:统筹运用专项资金
按照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财力状况,聚焦当地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压力和实际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比如江苏财政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助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把“产业集群发展”调整为“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看似只是字面上增加了几个字,背后却是相关部门深度调研和思考后做出的改变。江苏财政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采用竞争性立项方式,选择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产业特色明显的设区市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内省财政给每个试点市3亿元的专项支持。经地方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南京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苏州先进材料、无锡集成电路、常州新能源、盐城新能源等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纳入首批试点。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战新融合集群试点建设,并对试点示范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集群建设,二是持续提升集群优势。三是加强集群建设跟踪评价。
一、产业集群的绩效评价思路
结合我司多年产业规划的经验,产业集群是由集中于一定区域内、具有相互关联性的企业、供应商、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共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的高效配合和协同创新,可以形成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协同效应,对有效配置生产要素、打造产业竞争优势、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财政资金最大化效益的发挥需要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的高效配合和协同创新,才能产生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协同效应,这三种效应构成了最大化的绩效。
集群发展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彰显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集群发展重“量”更要重“质”。必须把质量作为产业集群建设的重中之重,汇聚各方资源,更好发挥产业集群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产出质量取决于对集群内企业的精准调研,企业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也将深刻影响到产业集群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调研的结果看,不同规模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是不同的。对企业的扶持资金,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首先应确立评价模型,在此基础上需要对企业深入调研,才能看清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