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化项目指标体系设计的思路可参考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参考格式明确的框架,同时要充分结合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本质特征,形成明确合理的一二三级指标体系。
认识政府信息化项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为规范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化项目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强化政府信息化项目应用绩效考核来反馈这类项目建设管理的水平如何。
一是政府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府信息化项目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二是政府信息化项目影响范围广,受益人多。通常涵盖多个部门,项目接入的单位量居多。除了服务政府自身之外,也直接或间接服务企事业单位、社会大众等利益相关单位。二十年来,政府自身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逐步在加速推进。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中提出的十二个重要业务系统建设,包括金财工程、金农工程等“十二金工程”。2022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发布,各地政府大数据局陆续成立。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是政务信息化运维保障和服务值得重视。所谓“三分建设,七分运维”,运维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以及以“ITSM”为核心的运维管理平台的建设是政府信息化运维和数字化服务运营的关键中的关键,应用ITSM具有重要的价值:提升政府信息化运维效率。
政府信息化项目指标设计前期需要分析的几个问题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要求。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要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这点与传统的项目有很大的区别。
二是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律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特点,要统筹考虑并充分论证各部门建设需求。这点至关重要、
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的标的物较多,既有硬件也有软件,还包括运维、运营等服务。与工程建设项目类似,软件开发项目很多时候没有现成的标的物。如果连“建几层”“每层建几间房”等基本需求都不清楚,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陷入超概算、无法按时交付、来回扯皮的现象。信息系统开发标准体系远不及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那么健全,更常发生上述情况。
如何描述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首先,应避免需求描述虚化。比如,“建设智能的绩效管理系统”这一描述,没有明确到底哪些环节需要实现智能化,哪些环节需要实现自动化,哪些环节需要辅助人工提升效率。其次,应避免过于泛化的需求描述。比如,“全部实现标准化”这一描述中,“全部”一词指代范围不明确,涵盖哪些对象没有描述清楚。最后,应避免需求描述随意化,比如,草率提出考虑不成熟的建设方案,导致项目中途停工,甚至是项目建设完成后仍无法投入使用。
政府信息化项目方案设计初期就应着眼于自身全局性的信息化工作,厘清哪些是通用模块,哪些是专用模块。原则上方案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环节。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节能评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涉及新建土建工程、高耗能项目的除外。
备案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审批部门、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投资额度、运行维护经费、经费渠道、信息资源目录、信息共享开放、应用系统、等级保护或者分级保护备案情况、密码应用方案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等内容,其中改建、扩建项目还需提交前期项目第三方后评价报告。
从组织管理上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招标采购涉密信息系统的,还应当执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几个指标设计的经验
产出指标要关注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兼容性,如各地医院采购的绩效考核系统,在系统开发技术路线的选择中应保持与现有系统一致,比如,都采用JAVA技术体系,就能避免不同技术路线之间的交互翻译。而数据标准一致则更加重要,它构成了数据共享与功能复用的基础,能有效避免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形成“数据孤岛”。
一方面,对于功能开发迭代较快的业务,应构建和设计高扩展性系统,降低系统组件之间的耦合度,实现业务功能模块松耦合,避免某一系统优化更新时,整个系统推倒重来。另一方面,实现数据接口标准化,这样一来,无论是系统内部组件之间通信,还是系统与外部系统通信,都可通过标准化接口完成。标准化接口既可以为内部组件逻辑关系调整提供弹性空间,也可以为外部信息互通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
对于人均投资规模过大、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建设运行维护能力的项目,应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或者外包,减少自建自管自用自维。
信息化项目投资应考虑到如下方面的费用:项目建设费(包括软件开发费用、软硬件购置费、系统集成费、实施费用(非软件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和其他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费、设计服务费、监理服务费、验收测评服务费、等保测评服务费、运营服务费等)。其中,项目建设费是整个项目费用构成中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部分。为了达到成本最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项目实施一般有三种选择:一是完全自建,即购买设备并建设机房,同时维持一定的运维能力;二是购买托管服务,即购买设备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不需要机房和运维能力;三是使用云服务,即直接购买云服务的虚拟化资源及相关服务。三种方式的使用成本依次递减,自主可控能力也相应递减。以三个方案的成本做比较,结合绩效目标予以确定、
从评价的实践中发现,购买云服务的方式比较流行。如果仅使用Iaas服务方案,则被“捆绑”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采购人选择了具有排他性的Paas服务方案,则不可避免导致系统无法迁移,必须不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该服务。
项目部署环境资源主要包括计算能力、数据库、存储、中间件、网络服务等。可以根据过往系统的运行情况、新增功能消耗量、第三方软件评估等规划出新系统资源消耗量。需要注意的是,系统在部署过程中至少需要测试、生产两套环境。在预算充足的情况下还可以增加一套部署环境。此外,还需要关注因系统开发带来的人力成本增加。一方面,如果系统的复杂程度陡升而运维压力较大,就需要考虑增配运维人员。另一方面,业务流程调整也会引起系统变更及相关运营服务变化。
政府信息化项目一般都需要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该测评服务需要向资质合格的第三方购买,并根据等保测评报告进行相应整改,比如,补充相应的安全服务。还应关注系统运行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采购人为信息系统购买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该测评服务提供的测评报告可以用于项目验收,同时,该测评服务还能提供系统性能测试报告,可用以合理评估系统的服务保障能力。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政机关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化项目与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
项目验收
项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在项目报批阶段,要对产品的安全可靠情况进行说明。项目软硬件产品的安全可靠情况,项目密码应用和安全审查情况,以及硬件设备和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情况是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关规定,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按照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征求有关项目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意见,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建设期内每年年底前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主要包括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于已投入试运行的系统,还应当说明试运行效果及遇到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