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政策正式执行。部分员工因为社保缴费年限不足,会选择申请延迟退休。但是,很多人不太明确,申请延迟退休后,公司还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想延迟退休
单位还管缴社保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
第五条:“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可以与单位约定弹性延迟退休的时间。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单位应按时足额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没缴满15年该怎么办?
一、按年补缴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一般是三年)的时间社保才满15年,可以每年补缴,这样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但必须缴纳滞纳金来支付年费。
二、延迟退休
根据新规,在2030年之前,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一次性付款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一次性缴满:
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
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社保。
四、转为居民社保
假如距离缴满15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年度补缴不划算,也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成居民社会保险。
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该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上限和下限,具体来说: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不合法。 而且各省份规定有所不同,部分省份也要求如果公司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广东省深圳市 该指引中明确表示: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二、天津市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明确表示: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无正当理由停缴社会保险费,或者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予支持。 单位这样交社保 统统不合规 除了单位按最低基数给员工交社保是不合法的之外,下面这6个社保缴纳的误区,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 误区一: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误区二:试用期不用交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 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综上,需不需要给法定代表人交社保,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 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