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出现这个提示,小伙伴们就要注意了,如果是离职的应尽早从人员采集中改为“非正常”,而不是长期做0申报。因为零申报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事,长期零申报会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本月工资薪金申报注意:本月起个税经营所得的投资人不能再给其报工资薪金了,投资人只能报经营所得。 (PS:有粉丝说税务局在系统调整后又不阻断“工资薪金”的申报功能了,但头条君还是提示大家,尽管不阻断,但个体户业主和个独投资人的个税依然不能按照工资薪金申报,只能申报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即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来源于该企业的所有所得都应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六条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从上面公告来看,对个独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在投资企业将不再使用公司工资薪金申报,直接按“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总结: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实际支付给其他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什么意思呢? 本月工资薪金申报注意:本月起个税经营所得的投资人不能再给其报工资薪金了,投资人只能报经营所得。 (PS:有粉丝说税务局在系统调整后又不阻断“工资薪金”的申报功能了,但头条君还是提示大家,尽管不阻断,但个体户业主和个独投资人的个税依然不能按照工资薪金申报,只能申报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即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来源于该企业的所有所得都应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六条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从上面公告来看,对个独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在投资企业将不再使用公司工资薪金申报,直接按“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总结: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实际支付给其他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什么意思呢? 对于查账征收需要据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快速准确地申报已经成了一种必备技能。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扣缴端都具有网上申报经营所得(A表)的功能,您可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申报端口。 若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前置准备: 1.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下载并安装、注册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准确核算好所属期年初至上月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使用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个税APP扫描右侧二维码,并在手机上确认登录,或使用个税APP的账号密码登录。 二、 申报经营所得(A表) 1.登录成功后下滑页面,选择常用业务——点击【经营所得(A表)】。 2.选择申报年度。(以2025年为例) 3.输入要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点击【确认添加】。 4.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止为当年季度末的月份(以2025年3月为例),其他信息系统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注意:如果是当年新办企业,税款所属期起为工商登记的月份,如果不是,则为当年1月。) 5.据实填写税款所属期内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7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4-6月的累计数。 6.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点击【下一步】(注意:若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每个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另一处则不能享受。例如选“否”,则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7.点击录入减免税额,点击【下一步】。(注意:系统自动判定并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2号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政策) 8.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信息成功提交并以保存,即为申报成功。 三、 税款缴纳 1. 申报成功后,若需要缴税,点击【立即缴税】。 2. 确认缴税金额,点击【确认缴税】 3.选择支付方式。(注意:个人签订过三方协议的,推荐三方协议支付,未签订并且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推荐扫码支付,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 四、 打印完税证明 1.开具完税证明。完成缴税后,回到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选择申报日期——选择下方【已完成】——【查询】。 2.选择缴税记录——点击【转开完税证明】。 若您是除法定代表人外的办税人员,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 前置准备 1.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我要下载——软件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 2.能够准确核算所属期年初至上月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累计数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已实名办税人员可通过实名登录。未实名的办税人员可通过申报密码登录。 2.初次登录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录入单位信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两次——点击【下一步】。 3.获取办税信息——点击【下一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点击【下一步】——设立数据自动备份——点击【立即体验】。 4.以申报密码登录为例,选择弹出框右侧选择申报密码登录——输入密码(注意:密码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个税APP上设置或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点击【登录】。(注意:若需重置密码请根据系统提示设置符合要求的密码并重新登录) 二、人员信息采集 1.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第一行【人员信息采集】——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相关信息(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必填,任职受雇类型选择“其他”)——点击【保存】——点击【报送】。 2.系统弹出 “报送成功1位,报送失败0位”的提示框,点击【关闭】。 三、纳税申报 1.点击页面左上【经营所得】图标——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带入税款所属期。 2.勾选下方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点击【修改】——自动选择据实预缴——据实填写累计收入总额、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7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4-6月的累计数。)——点击【确定】。 3.若“第九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则点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蓝色姓名——下拉申报预缴编辑界面“第十三条”——点击后面的【纸笔形状按钮】——下拉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下拉勾选唯一的减免性质——点击【确定】。 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等待数秒钟后可点击获取反馈,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注意:本文默认每月5000的减除费用在经营所得时享受,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综合所得,则不能同时享受) 四、税款缴纳 申报成功后若有税款,点击左侧菜单税款缴纳——建议选择扫码支付(5万元以下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点击开具二维码——扫码支付。 五、打印完税证明 税款缴纳完成后,点击点击左侧菜单查询统计——输入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完税证明开具。 + 特别提示: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数据储存在电脑本地而非网页,如更换电脑则初始登录时没有之前的申报数据个体户经营所得申报流程(最新)